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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河县2021年面向内地引进社区聘用 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 时间:2022/5/6 阅读:
    为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基础,切实提升社区服务精准化和治理精细化水平,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社区聘用工作人员队伍,经新疆青河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黑龙江省、甘肃省引进35名高素质社区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引进对象和岗位

引进对象为黑龙江省、甘肃省历届、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岗位为新疆青河县青河镇社区聘用工作人员。

三、引进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310日至2003310日期间出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4.有社区工作经历和具备社工证人员优先。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6.因违法违规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1.报名时间:2021210—310

2.报名人员需填报《新疆青河县面向内地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新疆青河县面向内地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籍证明及与招录职位相关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于2021310日前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号:1787805605@qq.com),联系人:许乐  15545654307

3.由新疆青河县委组织部、青河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进行线上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待遇

1.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实行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每月基本工资4500元,每2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晋升一级级别工资,级别工资为180/月。

2.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管理

1.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1年,按照《新疆阿勒泰地区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职业化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一年一聘,年底考核合格者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2.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均按三类岗位级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附件:1.新疆青河县面向内地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2.新疆青河县面向内地引进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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