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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5/6 阅读:
县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市内各高校、各技师学院:   为增进中法两国友好,促进两国大学毕业生国际交流,丰富阅历,提升就业能力,2015年11月,中法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千人实习生计划的协议》,双方开展互派1000名实习生交流活动。通过千人实习生计划,中国实习生可以到法国境内的企业实习,法国实习生可以到中国境内的企业实习。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46号)要求,为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各部门要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特别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站及时转发相关信息,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事大厅张贴有关宣传材料,同时还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www.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是人社部发布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的官方渠道。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的协议、实施方案、操作流程、问题解答等请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专栏浏览或下载。各单位要动员组织并指导有意愿的当地高校在校生、青年毕业生登陆中国国家人才网“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专栏查询在法企业拟接收信息,直接与在法企业进行对接。   二、多渠道收集发布信息 各部门要积极挖掘和收集当地企业意向接收法国实习生的需求信息,及在法国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意向接收中国实习生的需求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可发动各类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广泛收集一批接收企业的需求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出入境审核   中国实习生身份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实习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市(地)级部门申请。市(地)人社部门按要求对提出申请的中国实习生身份进行审核,并做好“三方协议”的签订和备案工作。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样式的“千人实习生计划”确认书。   对境内企业提出使用法国实习生的申请及法国实习生基本情况审核等工作,由市级外国人来华就业许可机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外国人在华和台港澳人员在我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确认,确认通过者发放加注“实习”字样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并填写获得外国人就业证的法国实习生及其在华接收企业信息表,指导其按规定办理入境签证及居留手续。   四、加强组织管理   各部门收集的岗位信息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才服务局。由市人才服务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人社厅。相关信息的报送表格请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中法千人实习生计划”专栏下载,有关进展情况和做法请分别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市人才服务局。   联系人:牛俊琦 徐英杰   联系电话:0452-5976680   电子邮箱:qqhrrc@126.com                                                                                                 市人才服务局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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